第14章 只是用来涂脚的?她一摘斗笠,全城贵妇疯抢五百两!-《被七个糙汉买回深山后,我被娇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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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河镇最大的胭脂铺——“红袖招”。

    这里可是销金窟,平时进出的都是镇上的官家小姐和富商太太,空气里都飘着一股子让人闻了就酥的脂粉香。

    “去去去!哪来的叫花子,别挡在门口晦气!”

    铺子门口,一个穿着绸缎短打的伙计,手里挥着鸡毛掸子,一脸嫌弃地对着刚下牛车的秦家三人赶苍蝇似的挥手。

    也不怪这伙计狗眼看人低。

    实在是秦家这阵仗……有点寒碜。

    老三秦猛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短打,虽然肌肉要把衣服撑爆了,但看着就像个刚下地干活的泥腿子。

    老四秦越虽然长得俊,但他摇着把破扇子,那扇面都发黄了,怎么看怎么落魄。

    至于苏婉,戴着个遮得严严实实的斗笠,身上裹着件明显不合身的大皮甲(秦烈的),看着更是怪异。

    “你说谁是叫花子?”

    秦猛那个暴脾气,当场就要炸。

    他往前一步,那双还没从“人肉坐垫”的余韵中缓过来的大长腿往地上一跺,震得门槛都抖了抖。

    “老子是来做买卖的!”

    “做买卖?”

    那伙计嗤笑一声,上下打量了秦猛那一身还要往下掉土渣的裤腿,“卖什么?卖你那一身臭汗味?赶紧滚!别弄脏了我们这儿的地砖,你赔不起!”

    这边的动静,引得铺子里的那些贵妇人们纷纷侧目,一个个掩着鼻子,眼神里全是鄙夷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那个绝户村的人吧?”

    “真臭,快赶出去,别熏着咱们新买的香粉。”

    秦猛气得拳头捏得咔咔响,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暴起。

    他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被人看不起,尤其是看不起嫂子!

    就在他准备动手的瞬间——

    “慢着。”

    一道清冷悦耳的声音,如同珠玉落盘,透过斗笠的黑纱传了出来。

    苏婉上前一步,那只刚才被秦越量过的小手,轻轻搭在了秦猛那只铁拳上,安抚性地拍了拍。

    然后,她抬起手,缓缓摘下了头上的斗笠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仿佛整个喧嚣的胭脂铺都被按下了静音键。

    斗笠落下,黑发如瀑。

    一张未施粉黛、却白得发光的小脸,毫无预兆地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里。

    阳光刚好洒在她脸上。

    那种白,不是涂了厚厚铅粉的惨白,而是像上好的羊脂白玉,透着健康的粉润和细腻的光泽。

    哪怕是离得最近的伙计,竟然都在她脸上找不到哪怕一个毛孔!

    尤其是那双桃花眼,水光潋滟,眼角微微泛红,带着一股子天生的媚意和纯真。

    刚才还一脸嫌弃的贵妇们,此刻一个个瞪大了眼睛,手里的帕子都忘了摇。

    就连那个势利眼的伙计,也张着嘴,口水都要流下来了。

    这也……太美了吧?

    这是哪家的小姐微服私访来了?

    “这位小哥,”苏婉像是没看见周围那些惊艳到呆滞的目光,嘴角噙着一抹淡笑,声音软糯,“我们是来卖东西的,不知道你们掌柜的……收不收得起?”

    “收!收得起!”

    这时候,一个胖得像球一样的掌柜从柜台后面滚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是识货的人,光看苏婉这张脸,那就是活招牌啊!

    “这位娘子,想卖什么?”掌柜的一脸谄媚,那双绿豆眼都快笑没了。

    一直没说话的老四秦越,这时候终于合上了那把破扇子。

    他那双桃花眼里精光一闪,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了。

    不再是落魄书生,而是一个要把人骨髓都吸干的奸商。

    “不是什么稀罕物。”

    秦越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掏出那个精美的琉璃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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