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只是用来涂脚的?她一摘斗笠,全城贵妇疯抢五百两!-《被七个糙汉买回深山后,我被娇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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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人家拿来涂脚都这么好,要是涂在脸上,那还不得成仙?

    “一百两!不!两百两!”

    刚才那个胖妇人受了刺激,尖叫着喊价,“哪怕是涂脚的我也要!老娘有的是钱!”

    “三百两!谁也别跟我抢!”

    价格一路疯涨。

    掌柜的脸都绿了,汗水顺着脑门往下淌。

    他知道,今天要是拿不下这个货,明天对面那家铺子就能把他挤兑垮!

    “五百两!!!”

    掌柜的咬着牙,喊出了一个让秦猛差点跪下的数字。

    “一口价!五百两!以后你们家有多少货,我全收了!”

    秦越这时才终于正眼看了掌柜的一眼。

    他摇着那把破扇子,笑眯眯地点了点头:

    “成交。掌柜的大气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炷香后。

    秦家三人走出了“红袖招”。

    秦越怀里揣着厚厚的一叠银票,走路都带着风。

    秦猛则是整个人都还在飘,两只手死死捂着胸口(怕钱掉了),走路同手同脚,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大猩猩。

    “五……五百两……”

    秦猛结结巴巴地念叨着,“老四,我是不是在做梦?咱家有钱了?能盖房了?能吃肉了?”

    苏婉重新戴上了斗笠,遮住了那张惹祸的脸。

    她看着秦猛那副没出息的样子,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那硬邦邦的胳膊肌肉:

    “三哥,把口水擦擦,丢人。”

    秦猛嘿嘿一笑,用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,看着苏婉的眼神热切得能把斗笠烧穿:

    “嫂子,你真是……真是个聚宝盆啊!”

    秦越在一旁,虽然也激动,但他更清醒。

    他看着苏婉被斗笠遮住的侧脸,眼神幽深。

    这女人,刚才配合他演的那出戏,无论是时机还是语气,都拿捏得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聪明,漂亮,还能赚钱。

    这样的女人……

    秦越只觉得心脏像是被猫抓了一下,痒得厉害。

    “有了钱,先去置办点东西。”

    苏婉小手一挥,颇有一种暴发户的气势,“买肉!买粮!还要给你们每人做两身新衣服!这破烂流丢的,以后怎么跟我出门?”

    听到“新衣服”,秦猛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“嫂子!我要那种黑色的劲装!穿着显块头!”

    秦越却凑过来,压低声音,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:

    “嫂嫂,外面的衣服好买……里面的衣服,是不是也该换换了?”

    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布庄,嘴角勾起一抹坏笑:

    “那边有卖肚兜的……嫂嫂皮肤那么白,穿大红色的……肯定好看。”

    苏婉脸一红,刚想骂他流氓。

    却见秦越已经拉着她的手腕,往布庄里钻:

    “走吧嫂嫂,我帮你挑。我眼光好,知道……什么款式穿起来最方便。”

    最……方便?

    方便什么?!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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